包头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办事流程 |
1、工作项目 ⑴工程项目造价结算的监督。 ⑵包头地区建筑、安装、市政、费用定额的解释并审批一次性补充单位估价表。 ⑶包头地区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。 ⑷包头地区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调解、发布。 ⑸《包头工程造价信息》刊物的发行。 ⑹制定建筑材料价差调整办法 2、办事条件需要定额解释,造价纠纷调解及材料价格都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我站,研究讨论后予以解答批复。 3、办事程序当有关单位需要请示专业问题的,必须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我站办公室,交站领导批示后,交有关科室主办。专业人员根据上报资料、现场核实 后写出书面报告,给予答复。 4、服务承诺需解释及批复的文件一至三天以内给予答复及批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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